环球快消息!50岁大妈发现银行漏洞,一个月偷走银行5亿,警方:银行负全责
50岁大妈发现银行漏洞,一个月偷走银行5亿,消息一出直接惊动了银监会。
【资料图】
在银行里丢钱还真是闻所未闻,那么这位大妈究竟是如何做到的?她为何如此胆大包天?
2014年3月,一名中年男子慌慌张张的来到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公安局,称自己存在银行的330万元丢了。
听到这句话公安局的民警也有些懵了,怎么把钱放银行里也能丢?这还是他们第一次接到这样的报案。
民警虽然有些不太相信,但这毕竟是330万,于是便立即跟着报案的男子来到涉案的银行询问情况。
小伙名叫方德富,从事房地产销售工作,短短几年便攒了300多万元,于是在2013年的时候,方德富便将330万元存入一年的死期。
转眼一年到期了,方德富来到银行取钱,谁知工作人员却告诉他,他的账户上一分钱没有。
听到这里方德富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,自己在一年前明明存了330万,如今却被告知分文没有,这怎么可能呢?
为了证明自己说的是实话,方德富还拿出当年的存单给银行工作人员,上面写的明明白白。
随后银行工作人员查过记录后告诉方德富,根据系统显示,他确实存了330万,可是当天就转走了,并找出了当时的回执单。
方德富顿时吓了一跳,他看着这张回执单,上面显示自己将330万转给了一名姓邱的女子,下面还有自己的签名。
先不说方德富压根不认识这位邱女士,下面的签名也不是他的字迹。
就这样方德富一怒之下选择了报警,警方对比过后,确定汇款单上的签名的确不是方德富的字迹。
那么究竟是谁如此胆大包天,竟然惦记上了银行的钱?
就在警方对这起案件展开调查的时候,没想到在180公里以外的杭州市,也发生了类似案件,而且还不止一起。
其中杭州某银行古荡支行,许多储户的钱被人悄然转走,涉案金额高达9500多万
60多岁的杨大妈就是受害者之一,2014年过年之前,她来到银行取钱,结果一查不禁吓了一跳,自己存在银行的1300万元竟然没了。
这可是她大半辈子的资产,放在银行竟然都不安全,这谁能接受的了呢,杨大妈跑到银行要说法。
由于涉案金额巨大,杭州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,
这一查警方惊讶的发现,这些钱的大部分金额,都转到了同一个人的账户里,这个人就是邱女士,仅仅一个月的时间,就转入了8000多万
更令人惊讶的是,在2014年一年间,浙江江苏两省就有6家银行,出现了存款失踪的情况,累计金额高达5个亿,而且大都流进了这位邱女士的账户。
这不禁让人纳闷,这位邱女士究竟是个什么人物?竟然能在银行不知情的情况下,将这么一大笔钱都转到自己的名下。
与此同时,许多客户守在银行门口让银行还钱,谁知涉案的6家银行集体发声,称汇款的流程合法合规,
根据汇款单显示,这些储户确实是给邱女士转钱了,所以他们也没有办法还钱。
显然银行的说辞多少有点推卸责任的意思,客户们纷纷堵在银行,要求银行将钱如数退还,而且还得包括利息。
银行和客户僵持不下,压力给到了警方,此案涉及金额巨大,他们必须加快破案速度。
首先配合办案的便是第一个报警的方德富,警方将他存款时和汇款的两个单子放在一起对比,
从程序上来说没有任何问题,但是最后的签名绝对不是一个人写的。
而且这种情况还不止在方德富一个人身上发现。
于是警方大胆推测,会不会是银行里有内鬼?
果然,警方在杭州某银行古荡支行的监控了录像中发现了端倪。
发生在这家银行的储户存款事件一共有42起,负责办理这42起存款的还都是同一位员工祝某。
客户来办理业务,将存折交给祝某后,祝某拿着存折刷了一边,然后让储户输入密码。
按理说这时候这个手续就已经完成了,然而祝某却又刷了一遍,再次让储户输入密码,储户不知道程序,自然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进行。
但其实这个时候,祝某已经将储户刚刚存进来的钱给邱女士转过去了。
可是汇这么一大笔钱,一般都需要填写汇款单据,而且还得有汇款人的亲笔签名,他们又是如何做到的呢?
通过监控警方再次发现,当储户前来存款的时候,旁边还跟着一位穿着时髦的女子,这个人就是邱女士,
从储户进入银行到离开,邱女士一直跟随在身边,她这是干什么呢?
在掌握了关键信息后,警方立即对祝某、邱女士进行传唤,通过他们的坦白,警方这才知道,为了获得这笔巨款,他们精心为储户织就了一张巨大的网。
根据警方调查,邱女士跟这些储户之间并不认识,她是一个生意人,早年开了一家化工公司,没用多久邱女士就将公司运营的红红火火。
然而没过多久,公司的资金链便出现了问题,为了挽救公司,邱女士想尽了各种办法,身边的亲戚朋友也都借了一圈,然而然是没能堵上公司窟窿。
走投无路之下,邱女士打起了银行的主意,她之前在银行工作过,知道银行的储蓄流程。
为了拿到钱,邱女士先是买通银行的内鬼,承诺每次给内鬼10%的佣金,并且在一年之内还上。
随后她又找来几个信得过的“中间人”,让他们去寻找可以存入大额现金的储户,引导他们去指定的银行存款,事成之后会给予他们10%的利润。
这些中间人找到储户后,告诉他们只要在某银行存入一年定期的大额款项,就能得到12%-15%的高额利息,条件就是一年之内不能取款,不能查看,也不用开通短信业务。
也就是这个钱存进银行后,一年之内都不必须对它不闻不问,
现在回想起来,这些条件似乎有些没有道理,但是这个利息实在是非常诱人了,以至于储户们自动掠过了这些并不符合常理的要求。
就这样,储户跟着中间人来到银行将钱存进去,殊不知他们前脚刚存钱,后脚就被邱女士挪为己用。
邱女士想着,等自己的公司缓过来,就再偷偷的将这些“还回去”,然而直到东窗事发,邱女士公司的大窟窿依旧没能补上。
案件到这一步算是破了,不过储户们最关心的便是如何拿回自己的钱。
为此银监会介入,要求银行先向储户们返还资金,并且连利息也要算是,待邱女士的资金追回后再补上。
而邱女士最终也被判处无期徒刑,她的同伙们也都受到相应的处罚。
虽然最后储户们的钱都有惊无险的回到了自己手中,但这件事也告诫我们,千万不要贪小便宜,面对诱惑一定要擦亮眼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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